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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十一月的温哥华, 连续的阴雨绵绵,总让人想到同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的伦敦。

周濂月在伦敦生活过很久,来温哥华的次数却不多,每一次基本都与朱家的婚丧嫁娶有关。

抵达位于Shaughnessy的朱家宅邸, 已过了下午两点, 而朱瑟琳还未起床。

菲佣告知周濂月, 昨晚家里办派对, 大家凌晨三四点才散,朱瑟琳天亮时才睡。

言语间有想要周濂月规劝朱瑟琳的意思,仿佛,哪怕只是名义上的, 她也极尊重他这个“男主人”的身份。

周濂月请菲佣煎了一份牛排,就黑咖啡草草地解决了午餐问题。

他坐在客厅沙发上, 拿起茶几上的英文报纸,随意翻了会儿。

听见下楼的脚步声, 他转头去瞥了一眼。

朱瑟琳穿着长款睡袍,一头乱发,神形萎靡, 宿醉后的脸比死尸还要苍白。

朱瑟琳打了个呵欠, 注意到坐在沙发上的人,脚步不停,“早。”

周濂月语气平平:“下午好。”

朱瑟琳往客厅的座钟瞥了一眼,走到了周濂月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双腿往茶几上一搭,叫菲佣帮她冲一杯咖啡。

她拉紧了睡袍的领子, 歪靠在沙发上,那颓靡的神情, 仿佛是捱不住宿醉的后遗症。

她又打了个呵欠,“你怎么过来了?难道我睡着的时候,我们家里又死了谁?”

周濂月点了支烟,紧接着自一旁的公文包里抄出几份文件,往朱瑟琳面前一扔,“看看。条件不满意可以商量。”

朱瑟琳瞥见“离婚协议书”几个字,无甚意味地笑了声 ,弯腰,拿起文件,仍旧歪靠着,打着呵欠翻看,那上面周濂月已经都签过字了,“……蛮慷慨的。我没什么意见啊,只要你能说服我大哥。”

周濂月平声说:“当然。这是我下一步要做的事。”

菲佣端上咖啡,朱瑟琳双腿从茶几上放了下来,端起咖啡啜饮一口,抬眼打量着周濂月,“我听说你为了一个女人违约,还把合作伙伴送进了看守所,还以为人家开玩笑。”

周濂月掀了掀眼,没做回应。

“是什么样的女人?”朱瑟琳笑问。

周濂月语气很淡,“我以为不过问私事是我们心照不宣的规矩。”

朱瑟琳夸张地耸耸肩,“仅仅只是好奇,OK?你不要反应过度。”

此时又传来脚步声。

二楼中庭平台那儿,出现一个金发蓝眼的年轻男人,只穿了一条裤衩,一身结实的腱子肉。他双臂靠在栏杆上,轻佻地吹了声口哨,“e up here!”

朱瑟琳冲他一个飞吻,说随后就到。

她将杯中咖啡饮尽,又打量了周濂月片刻。

两人结婚,纯粹的利益联结。

婚礼举办之前,两人甚至都没见过面。

朱瑟琳不愿意回国,婚礼是在温哥华办的,人很少,只邀请了圈内的故旧亲朋。

甚至没有仪式,只有在自己宅邸后花园举行的简单的酒会。

因为这样的联结,交换誓言和戒指,乃至当众kiss,不免会变成特别可笑的滑稽戏。

而婚礼当晚,朱瑟琳甚至都不曾留宿家中,酒会一结束,就跟自己彼时的男友一块儿离开去酒店了。

她当然不是有意“羞辱”,但这行为无疑直接堕了周濂月的尊严:好歹是名义上的夫妻,新婚之夜,面子上总得敷衍一下?好家伙,直接当面送人一顶绿帽?

后来,朱瑟琳跟周濂月接触过后,渐渐了解他并非攀附朱家的草包凤凰男。他年纪轻轻,却极有城府,行事老辣又兼有怀柔之策,朱家这些年商业领域蒸蒸日上,他是绝对的肱股之臣。

朱瑟琳是肉食系,一贯的口味是美貌无脑的肌肉男,但吃多了,偶尔也会觉得腻,想换换口味。

那时是还未去世的二哥举办订婚宴,周濂月来参加了。

朱瑟琳夜里进了周濂月的房间。

周濂月显然知道她要做什么,不作声,不阻止,半靠在床头,嘴里衔着烟,目光幽深地瞧着她。

她脱掉了衣服,赤裎着走到床边,伸手去碰他的脸,却被他一把攥住,随即被他掼倒在床上。

她仰视着他,笑了声,心道这人原来是这种狂野的风格么,还挺不赖。

她瞧着周濂月伸臂过来,闭了闭眼。

然而她预期中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他不过是伸臂,将烟碾灭在了烟灰缸里,而后便站起身,淡淡地说:“你身上有股烂苹果味。”

语气无所谓轻蔑,可居高临下的目光里,讥讽和不屑格外昭彰。

她只觉得热血往上涌,整张脸烧得通红。

彻彻底底的羞辱。

对她那时当面给他难堪的“礼尚往来”。

后来,朱瑟琳就不再招惹周濂月了,只与他维持最低限度的表面夫妻的关系。

她承认自己一开始小瞧了他,或许,整个朱家的人都小瞧了他。

朱瑟琳将桌面上的离婚协议书抄起来,站起身,平静地说:“我大哥一同意,我就签字。”

周濂月无可无不可地“嗯”了一声。

朱瑟琳走到他身边,顿了顿,俯身,将他衣领一揪,凑近,似玩笑又似认真地提醒:“我大哥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人,小心他杀了你哦。”

她松了手,直起身,朝楼梯走去。

周濂月面无表情地伸手,掸了掸领口。

-

朱瑟琳的两个哥哥,二哥游手好闲,于去年夏天因滥用药物而去世,对外宣称是发生了车祸。

大哥朱凯文,在上一辈退居二线之后,就成了朱家商业帝国的实际掌舵者,一个看似和善,实则老谋深算的笑面虎。和他相比,四叔周季璠的那点伎俩都不值一提。

朱凯文人不在国内,也不在加拿大,此时正在欧洲某国,自己租赁的旧庄园里。

每年这时候,朱凯文都会陪同妻子和孩子度假,骑马、猎鹿和滑雪,直到圣诞节过完了才会回去。

朱凯文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大的是男孩儿,十三四岁,小的是女孩儿,八-九岁。

在教练的陪同下,他们正要出门去骑马。

两人都穿着马术服,女孩手里提着一篮苹果,预备到时候去喂马。

周濂月乘坐一部黑色宾利,抵达庄园门口,将下车时,许助却出声:“周总!”

周濂月顿了顿,瞧他。

许助鲜少置喙周濂月的决定,今天是例外,他难掩担忧,劝道:“您真打算跟朱总交涉?这是朱家地盘,你一但进去……”

说是龙潭虎穴不为过。

周濂月只说:“后面该怎么样,你只管照我说的去做。”

许助说:“我们的退路你都安排好了,可……”

周濂月语气淡淡:“你的职责就是听命令。别废话了。”

说罢,他拉开了车门。

两个孩子看到了周濂月,都顿了顿,大的那个先打招呼:“周叔叔。”小的紧跟着同样地喊了一声。

周濂月也同他们打了招呼。

小孩的行为最能反应家长的意志,前些年,朱凯文的长子见着周濂月,直接将人当空气似的,连个正眼也无。

这两年,却已然会恭恭敬敬地称呼一声“周叔叔”。

周濂月和朱凯文会面之后,后者知道他的来意,却并不着急进入正题。

这晚邀请周濂月留宿庄园,晚餐是户外烧烤,重头戏是一头新猎的野鹿。

朱凯文的女儿头戴一顶可爱的带鹿角的毛线帽,然则分食撒了粗盐的鹿肉,却不亦乐乎。

第二天,朱凯文邀请周濂月去湖上钓鱼。

一条白色的船,泊在木头栈道的尽头,管家过来帮忙解了绳,朱凯文和周濂月一人执一桨,拨动碧蓝的湖水,缓缓地朝湖中心荡去。

天空一碧如洗,风虽有些寒凉,却也叫人觉得几分惬意。

湖面倒映水色,近处虽有微微的涟漪荡开,远处却显得平静极了。

朱凯文笑说:“我记得你大学时候是学校赛艇队的?”

“是。”

“成绩如何?”

“起起伏伏,什么名次都得过。”

“几人协作,想必齐心协力不简单。”

周濂月瞥了朱凯文一眼,笑说:“目标一致就简单了。”

朱凯文笑了声,将这话题不着痕迹地揭过去,“再往中间去点儿,难得今儿天气好得很。”

周濂月朝着朱凯文所指示的方向运桨,等靠近了,他瞧见那里水面上漂了个网球大小的红球,那球由一根鱼线牵着,另一头应该是牵了重物,沉在水底,使得球虽然随水流摆动,但总归只在一定区域内浮动,不会漂得太远。

做什么用的?

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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