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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一行四人,依旧是在这漫无边际的沙漠之中,朝着某个方向前行着,放眼望去,四周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风景,连绵起伏的低矮沙丘,被风吹拂形成层层波浪的沙面,在阳光的照射下,一片金黄之色。能够用作辨认方位的,也唯有太阳。好在除了常无病之外,其余三人,皆是经验老道,因此保证一直向西而行,还是没有问题的。
王潇茜与李叔走在前边,何默与常无病则紧随其后,太阳过于毒辣了些,让人感到精神萎顿,因此此刻也都没有言语交流。唯有一人显得比较精神,那便是常无病,此时坐在骆驼上的他,手中不断的把玩着那柄短刃。从小就玩惯了砍柴刀以及镰刀的他,玩起这个,自然也是极溜的,只见那一尺来长的短刃,如游龙般,在其手中飞舞不停,一会儿绕圈,一会儿又被其抛入空中,再伸手握住空中坠落而下的刀柄,一会儿又向一侧扔出,但是奇异地又一个折返,回到他手中,仔细一瞧,才发现原来是被一条忽隐忽现的透明“长线”牵引着,才能有这如同回旋镖一样的效果。
一旁的何默猛灌了一口水,对身旁的常无病笑道:“玩儿还是常兄玩儿的花呀。”
常无病一手平举,五指各有一条水线伸出,连着那柄短刀,使其悬浮空中,说道:“何兄就别取笑了,再如何花里胡哨,也不济事啊。”
何默摆摆手,道:“常兄莫要妄自菲薄,若是与我对阵,自然难抵一拳,可若是与刚刚踏足修行的人对比,常兄绝对是这份儿的。”说完还冲常无病竖起了大拇指。
常无病有些将信将疑,可对于夸赞,还是很受用的,便笑着拱手抱拳。
他正在把玩的短刃,已经于前几日,在王潇茜的建议之下,完成了缔魂仪式,在此之前还花去四枚日辉钱,小小提升了品质,因为缔魂之后,便无法再继续提升了。按照王潇茜的说法,此刀,品质不高,可暂时还算合用,所以先缔魂也无妨,届时再寻一名信得过的匠师,将武器毁去,顺便重新铸炼一柄真正适合自己的短刀,若是有那闲钱,则又可尝试再提升一次元珠品质。
别说,这缔魂与不缔魂,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感觉,所能发挥出的效果强弱不同,得心应手的程度也是大为不一样,再者,更不用手持元珠了,腾出一只手,战斗那自然也是不同的。按照王潇茜的说法,其实若是能够与那匠师,学一门将元珠简单打造成挂饰的工艺的话,也挺实用的,只是对于王潇茜来说,并不需要耗费心神去学这门技术,所以也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而何默,同样也是不太清楚,也难怪,他好似从头到尾,都不曾亮出过任何元珠。
司元者可谓是分门别类极多,其中最为吃香的,应该当属匠师与炼师,而就常无病来说,自然是要成为次一席的药师的,此外也还有许许多多妙用源魂之力与本源之力的流派,
并且各自又有着不同的派系脉络,正所谓同行是冤家,往往争斗最凶的,就是这些个往上倒几辈都能以师兄弟互称的人。
所以若是能够成为药师,结交几名匠师应该是不难的,互相交流交流各自修行心得,学些实用技巧,还是莫得问题的。
不再想着去洪河镇触霉头的四人,一路向西而行,也再未碰到什么惊心动魄之事,每日除了修行不辍,就是赶路。因此不消半个月,便已经是来到了沙漠边缘地带,此前所提到的洛城,已经出现在了视野之中,即便是远观,依旧是被其宏伟壮阔所震惊到。
只见绵延数十里之长的城墙,高高耸立,将所有的黄沙隔绝,正中是一道巨大的城门,此刻正紧紧关闭着,两侧再延伸出去极远的地方,还各有一道相对较小的城门。
随着四人继续前行,那份巍峨才愈发的真切,足足五丈高的城墙上,硕大的“洛城”二字,显得十分的霸气。
见到来人,城头上一位守将高声疾呼:“来者何人!”
众人抬头望去,王潇茜不知何时手中多出一枚令牌,抬手一扔,被那守将握住,扫了一眼,便很快被抛回,只听得一声:“开城门!”
随后城门便露出一条缝隙,而后那一线,迅速“膨胀”,四人的视野也是逐渐开阔起来,顺着还未完全开启的城门望进去,便窥得那些许的繁华。一门之隔,差别确实如同天与地一般。
不久之后,城门彻底打开,王潇茜这才翻身下骆驼,牵着慢慢踱入城内,其余人也是同样步入其中。脚下所踩,乃是青石砖,铺满整座城池,大大小小的商铺,更是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杂货铺,兜售的商品也是千奇百怪,四人前行,还能看到药铺、武器铺子、拍卖行等等,并且街上车水马龙,十分热闹。
四人牵着骆驼来到一处,是收骆驼的,专门接收从沙漠而来的人乘骑的骆驼,然后再高价卖给那些出城之人。这差价,着实令人咂舌,只能说卖出去,便宜,太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