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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瞧着已有半人高的大坑,满心欢喜,按照这个进度五天保证能完成任务。
他大口喝了碗水,以往这绝对是最奢侈的,但现在他很放心,因为到傍晚的时候这个碗就能满上。
凯伦兑现了他的承诺,准时准点,从不拖延。
抬头瞧着已经有几分模样的新草房,邦克计划等这份工作完成后,在地底给凯伦单独开辟出一个房间。
尽管要费上不少功夫,但那绝对值得。
“邦克,咱们老板真阔气。”
“就是,我现在觉得舌头都变软了。”一个狗头人抬起胳膊,“瞧瞧这是什么,肉,真正的肉啊。”
另一个狗头人拍拍肚皮,传出一阵鼓鼓的砰砰声,“我这肚皮都快被水撑爆了。”
他知道年轻狗头人在吹布尔(吹牛),不过却笑了,现在这些人在井底的时候也都会开几个玩笑。
他们很累,可心情很好,他们知道明天有活干,有水喝,说不定再能吃顿肉。
邦克有更大的目标,忍不住让他想起伟大的狗头人战士和巫师,虽然那有点奢望,只要凯伦按照标准执行下去,可说不定这批后生中能诞生出一个呢。
“喂,老邦克,要水吗,刚刚从人族过来的,清爽的很。”
正在邦克出神时,一阵吆喝声从闪金镇门口传了过来,抬头看去,是个福布斯,裹在一层棕榈布下,厚厚的像个粽子。
他叫哈摩尔,福布斯商人。
“不要。”邦克叫道,继续埋头铲土。
哈摩尔不由纳闷,按照往常只要他一进闪金镇的大门,这群狗头人早就一窝蜂的扑了上来,该换东西的换东西,该出钱的出钱。
原因很简单,他卖的水是荒原最便宜的,这群狗头人是他的老客户。
可现在已经进到小镇中心了,也没一个狗头人上来,他看出来,这群狗头人似乎要建房子,这让他更糊涂,顶着大太阳忙活是最耗水的,一向吝啬的狗头人怎么会做这种傻事。
他这次带了不少水,一路从荒原上过来还剩下五桶,计划将这群狗头人手头上的存货收刮收刮一遍,然后再要两个强壮狗头人当奴隶。
这个部落有俩个年轻人已经长壮了,能卖些钱。
“喂,邦克,水啊,刚刚从人族过来的,打渴的很,还是老价格。”哈摩尔凑上千笑道。
“哈摩尔,我不是说了吗,不买水。”
哈摩尔一愣,瞧了瞧眼前这个大坑,占了闪金镇一半的面积,而且几乎狗头人部落全部出动了,在大坑边沿整整齐齐放着三十二个瓷碗,他的眼力很毒,能够看得出刚刚放过水,而且看这些狗头人的神态,根本没有半点亏水的迹象。
以一个福布斯的脑袋,自然能算出这些水的总和,绝对不是一个狗头人部落能承担的。
一定出事了。
他觉得不妙,有人再抢生意。
哈摩尔虽然生气,但脸上依旧笑着,装着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问道,“邦克,你们部落这是干什么呢,计划建个大草棚吗?”
邦克并没停下铲土,叹了口气,“这不,闪金镇来了新主人,人家雄心勃勃做个大工程,我们出苦力呗。”那唉声叹气的模样似受到莫大委屈一般。
哈摩尔多精明,狗头人什么秉性他心知肚明,若没好处驱使让这群狗头人迈一步都难,“新主子,哦,我听丘吉尔说了,好像叫凯伦·黑泽吧,挺古怪的,怎么,给了你多少好处,这么心甘情愿的卖命?”
“好处?没有。”
“不会吧,没好处你这么卖力?”哈摩尔笑道。
谁知老邦克却生气了,板着脸狠瞪了一眼,“哈摩尔,别把我们狗头人想的和你们这些福布斯一样,他是我们的镇长,人家下了命令我们自然要执行,去去去,别妨碍我们干活。”
哈摩尔还是第一次被狗头人驱赶,这越让他好奇,正午离开,可刚进傍晚便早早进了闪金镇。
可看到的一幕彻底让他呆住了,狗头人从荒井钻出来,并没有如往常进自己草棚,而是三五个凑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朝着一个最大的新草棚而去。
草棚很宽大,中间摆满着荆棘木桌子,在桌子上摆满了一个个大瓷碗。
只见一个裹在黑袍下生物这个提着木桶,哗啦哗啦的网瓷碗中倒水,生怕少上一点,每个瓷碗总会溢出一点点。
那清凌凌的劲头不是淡水还是什么。
哈摩尔使劲揉了揉眼睛,他在荒原上混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种奇葩事,一碗水足够一个小部落一整天的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