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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挽风是真的在享受演绎这个角色的。
虽然她先前说过,她厌恶生活不能够自主,为了自己的家族利益把自己当做一个砝码,为别人而活,但是同时,近二十年的贵族骄傲也深深地刻在了她的骨子里。她一直未自己的身份努力,而骄傲着。
在生活里,她不想再当那个身不由己的夏家贵女,可是在戏里,那个高傲自矜的大小姐却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单纯的赞美。
这一刻,夏挽风既是尊贵的夏家贵女,也是戏中自矜纯情的大家小姐。
她赏着梅,别人赏着她。
他们痴迷于夏挽风微笑时候的春风和煦,赞叹于夏挽风抬手时候细致温柔。
那双蕴含着潋滟桃花、春|光水色的眼眸望过来的时候,连翩翩起舞的蝴蝶都为她沉醉了。
魏初年只是一个凡人,是一个呆头呆脑没有见过世面的傻小子,可是在这一刻,他再深刻不过地意识到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也在之后的日子里,深刻体会了何为‘魂牵梦萦’。
两分钟的表演结束,周泽衫甚至愣愣地没有出戏,旁边几人的表情更是完全变了。
叶小暖是羡慕吃惊,江明珠是复杂低落,而一边的叶旭更加恐怖,活像是打了鸡血!
“见面、不,初遇,不能互动,穷小子有什么脸和画中的仙子互动……”他一边嘀嘀咕咕,一边埋头奋笔疾书。
“哥,”叶小暖头痛地又看他进入到这股封魔的状态,使劲儿推了推他,“你好歹说说挑中谁啊!”
“这还用问,夏挽风演大小姐,你演女学生,江明珠演糟糠之妻。”
他咬着笔快速说完,站起来就往休息室冲,“不要打扰我。”
话说完,人一下没了影儿。
叶小暖是早就知道自己哥哥的德行,女学生的角色也确实适合她,但江明珠可以说是被硬生生挤到最后一个角色,面上一派火|辣辣的。
好在周泽衫细心,朝江明珠笑着解释,“叶旭就是这个性子,灵感来了天王老子也没工夫再管。你别多心,你演的也很好,农妇并不是一个好呈现的角色,而你眼底对‘魏初年’的深情正是不可缺少的优势。”
周泽衫的评价的确是一针见血,夏挽风百般聊赖地分析着。
整部剧情里,大小姐高贵,女学生青春,她们眼里的情爱可以被其他东西所代替,但农妇不行,她在整个剧本里面的闪光点就是她对魏初年的深情爱恋和付出。
这样的角色如果交给夏挽风,就算不至于一塌糊涂,但也刻板应付,因为她从来没有感受过所谓的爱情。
颜控……只是为了养眼,在没有选择前提下给自己的安慰。
毕竟能够入朝为官的至少都五官端正不是吗?
江明珠感激地说,“我会努力的。”
这次叶旭的稿子改的尤其之快,并且在第二天中午就亲自给三个小姑娘送过来了。几个人一边吃饭一边看着稿子,到最后都带了几分惊讶不解。
“什么玩意儿?”叶小暖皱着眉头替夏挽风抱不平,“挽风表演的那么好,你怎么还把戏份越改约少了呢?”
甚至,剧本后面大片大片地都在描述农妇的痴情。
江明珠很快掩饰掉眼中的三分喜意,同样看向叶旭。
“你懂什么。”叶旭对自家妹妹的拆台很不满意,采取了暴力镇压的形势。
然而他对着夏挽风还是非常不好意思,只能再三保证,“我并不觉得大小姐的这个人设差,虽然她的戏份减少了,但是相反,她却更加完美了,疏离而高贵、自矜而克制,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叶旭光说着,就已经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
他的眼睛亮晶晶地看向夏挽风,像是只求认同的哈士奇,“我相信你一定能明白我意思的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