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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越看向三个女生的背后,一个穿着红蓝相间supreme标牌卫衣的男生这个时候正抄着口袋站在那里。
以沈越多年混迹江湖的经验,只要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家伙应该是喜欢面前这三个女生当中的一个,追女生追到花鸟市场来了?
有点意思。
沈越继续看下去,只见这三个女生当中果然有一个转过了头。
“王成海,我想要金鱼的话可以自己买,我根本不喜欢你,学校里喜欢你的女生多的是,你想玩的话可以找别人,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思谈恋爱,请你以后不要打扰我的生活,好吗?”
余露听着王成海的话,好看的眉头一皱,这次她直接就把话跟王成海讲清楚,希望他能够知难而退。
可是这个王成海却没有半点要离开的意思,反而更加嬉皮笑脸了起来,余露看到这一幕也是大为懊恼地转过头。
她不得不承认,当一个男生的脸皮厚到一定程度,的确是刀枪火烧都没有用的。
沈越看到这一幕,也是忍不住摇了摇头,就刚才那几句话,沈越就已经看的很清楚了。
看这个被称之为露露的小女生的反应,就知道人家是真的不想谈恋爱,这男的铁定是没戏的。
倒是这个叫露露旁边的这俩女生,如果这男的肯去追的话,沈越给他估计十有八九能成。
最终,沈越给这个王成海一句评语:这是个笨蛋。
而且通过这货的穿衣打扮和厚脸皮的行事风格来看,沈越还总结出另外两点。
这家伙不仅是个笨蛋,而且还是个有钱的笨蛋,并且是个执着的笨蛋。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是执着的笨蛋是什么?
看这家伙身上穿的supreme和脚上的乔丹,都没有一样是低于五千的,而且看样子还不是某宝爆款。
这个年纪能穿这种牌子除了自己勤工俭学攒钱刻意去买,要么就是家里还挺有钱的。
沈越和胖老板对视一眼,也是纷纷点点头。
有戏!
这个笨蛋应该不介意为他的心爱的女人花上区区几十万块钱买一条漂亮的金鱼。
金鱼配美人,多好的寓意啊。
沈越都为这个叫做王成海的男生想好了,买鱼就送鱼缸,一条龙服务!
“露露,你喜欢这条鱼的话咱就买回去,带回宿舍养,让它代替我天天陪着你。”
王成海走过来,挤到三个女生的中间,低下头看着这鱼缸里的鱼,说道。
不过就是他自己第一次看到这条鱼的时候也是忍不住微怔了一下。
这鱼,好像的确挺漂亮的啊。
怪不得能吸引余露的眼光。
这半个月来,王成海绞尽脑汁用了一切办法,买了不知道多少的东西想要讨余露的欢心,可是这个女人就好像是根木头一样。
名牌包无动于衷,化妆品也不要,就连塞给她银行卡第二天也是原封不动地回到自己的手上。
本来还以为这余露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却没喜欢她居然喜欢金鱼这种小孩才养的玩意儿。
在王成海眼里,区区一条金鱼才值几个钱?
跟之前自己卖给余露的那些名牌包化妆品面前,连根毛都比不上。
想到自己只要买下这条金鱼就能讨余露的欢心,说不定下一刻余露就会答应做自己女朋友,然后自己就能在那群损友面前大显威风。
自己亲手摘下这朵公认全系最难摘的玫瑰花。
王成海顿时就觉得自己是赚大了,恨不得现在就把这连缸带鱼的抢走,然后塞在余露的怀里。
只见王成海虎躯一震,就是看向摊主沈越。
“老板,这鱼卖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