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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了宾馆,我在前台办理入住手续,突然想起他在车上说的话,于是我笑着问他,“你刚刚说我战斗,请问我前世是不是和蝙蝠、吸血鬼或是僵尸大战过,所以才被咬成这样?”我指着自己脖子上的痣,开玩笑的说。
“不,那是一场圣战,你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才会受伤。那一场战斗,你很辛苦,但是最后还是失败了!”
“原来我这么伟大呢!”我拍拍不逢的肩,虽然知道他是在编故事,不过这话听起来还是很受用的,“看你这么会说话,今天的晚餐我请客,想吃什么?”
当作家最大的一个特点呢,就是会把别人说的话都当成是讲故事,因为自己本身就是个讲故事的高手。
这次开罗之行,我压根就是当成是来度假的,随便把这个故事听完,所以对于找寻古堡之类的事情我是一笑置之当做笑话来听的。
但是不逢显然不是在开玩笑,我们在夜幕沉沉时步行来到了开罗郊区的胡夫金字塔。那些巨大的方锥体在夜色中只能依稀看到一个个尖顶,一阵冷风吹过,我害怕的缩了缩脖子,这也太安静了,周围连个人都没有。从小就听过很多关于金字塔的传说,据说还有被诅咒的木乃伊,这大晚上的,难道真的去“见鬼”?我用手机的光亮照着四周,忐忑不安的问他,“不逢,我们要不要回去?”
不逢这时凝视着我说,“你知道吗?你脖子上的印记,不是普通的胎记,那是被斯芬克斯咬过的痕迹!”
我下意识的摸摸脖子,又好气又好笑,心想这不逢真是心大,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开玩笑。但是我还是配合着说,“我知道了,我就是那个猜对答案的骑士,对吧?”但是心里想的却是赶快劝说这死心眼儿的祭司回去。
“不,你是女神缪斯殿下!”他敬重的看着我,深深的鞠了一躬。
我吃惊的望着他,“不,这不可能!你一定是弄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