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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胜本为装饰物,原来是西王母佩戴的首饰。
传到人间之后,便成为人们为表达心意而互相赠送的礼物。
而若是未婚女性送给男子一个方胜,那就很大可能表明这个女子很喜欢这个男子。
若是这个男子心中有意,那就可以去进一步发展了。
所以,看着敖云心毫不回头的大步离开,林昭不禁露出了和煦的微笑,然后把方胜放入怀中。
小儿女感情当然很重要,但是可以缓一缓,提升自己很重要,并且是刻不容缓。
当然,眼下有两件事要做。
一个是去朱紫国西疆盘丝岭,诛杀百目道长的势力。
这个百目道长随身带着毒药,绝技金光阵是专门用来困人的,又那么阴险毒辣,表面上笑盈盈的,转眼就让徒弟暗下死手,这等残暴之妖,他和他的势力必定不是好东西。
想想也是,原著里面,唐僧师徒路经盘丝岭,接连遭遇蜘蛛精七姐妹和蜈蚣精百目道长,都是不曾惹事,妖怪主动惹他们的。
而那蜘蛛精七姐妹,还抢了七仙姑的濯垢泉,可见其本事不小,野心也不小,行事无所忌,显然伤天害理的事情做了不少。
而另一件事,那就是去祭赛国对付九头虫了。
也就是被他诛杀的小九头虫的哥哥,乱石山碧波潭的女婿九头虫。
那家伙论武功论法力,显然比他弟弟强太多了。
但是两人既然是亲兄弟,又是鬼车一族,必定修炼的一体神通,指不定吃掉了多少人的脏腑。
再说了,这九头虫听闻弟弟被杀,那里会不想着前来报仇?
这妖怪无人性,一旦想着来报仇,那么未必会先来找自己,倒有可能去朱紫国兴风作浪,为非作歹!
于其提心吊胆等着妖怪来欺负人,倒不如提早下手,将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想到这里,林昭决定先近后远。
先诛杀国内的妖怪,再去祭赛国对付九头虫。
所以,他辨认了一下路径,径直向西而去。
一路上,他穿州越府,专门往人烟繁华的地方行走,细心观察民生,聆听街坊聊天,越往西走,见识的越多,听到的越仔细,对于朱紫国的国情,了解的也越深。
偶然遇到不平之事,他便出手处理。
一路向西,行彀多少山原,历尽无穷水道,约莫一个月后,他进入了一片山林。
林昭看过王宫里面关于朱紫国地理的书籍,知道这一片地方唤做西元林,距离盘丝岭不过百十里。
这一带人烟稀少,百兽横行,林昭杀了几个野兽,美美的吃了一顿,没成想,遇到了妖兽。
之所以说他是妖兽,是因为他能口吐人言,却依旧保持兽状。
却是一头大熊。
这只大熊一点也不好看,可以说十分丑陋,浑身的毛皮就像几十年没有洗过似的,远远就闻到一股恶臭,满头虱子包。
不仅如此,胸前本来是“V”字形的白纹的中间,长着一个毒疮,流着黄色浓水,恶心至极!
然而这么一只大熊,就这么在森林里拦住林昭,口吐人言:“小子,看你细皮嫩肉的,还不乖乖躺下,让我把你吃了!”
林昭皱了皱眉头,说道:“别人降妖除魔,不是虎妖,就是狮妖,偏偏我遇到的是一只狗熊,还不修人形,浑身肮脏无比,也算我倒霉!”
其实百兽修成妖怪,肯定要吸天地之灵气,收日月之精华,先练灵智,再修人形。
没有灵智的妖怪,最多像天马那样,成为弼马温管辖的仙人坐骑。
但那是针对入世的妖怪而言。
更多的妖怪,长出灵智之后,也懒得化成人形,依旧苦练本领,同时吞噬人类以助自己更强!
从某种角度而言,这样的妖怪,因为常吃人,内心深处是看不起人类的。
所以听到林昭的话语之后,那脏熊大怒,叫道:“可恶,你这个愚蠢的人类,竟然敢辱骂你熊爷爷,找死!”脏熊怒骂了一声,右手一挥,巨掌的一个指甲,瞬间化成利剑,直接射向林昭。
林昭身形微微一动,轻易躲开这一击,冷笑道:“你这头脏熊,瞧不起人类,有本事别学人类站立啊!”